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招聘工作方案,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并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付佳等9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总成绩
1 付佳 73.29
2 胡拥兵 65.22
3 李小妹 71.80
4 杨晓宜 71.21
5 聂玉洁 82.66
6 梁文燕 80.09
7 容云 78.95
8 李长振 78.57
9 夏侯国论 74.85
三、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受理部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邮编:510405)
电话:020-86374467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