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任敏琪等同志经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月12日
监督电话:0757—88886966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拟录用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公示(代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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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拟录用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名单.xls
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