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和名单
(一)体检时间:2016年7月28日
(二)体检名单
A: 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人员(共10名):叶惠容、林惠燕、罗佳泽、郑雅姗、吴菲菲、黄嘉荣、杨善炯、吕冬铭、黄泽基、吴永雄
B:大学生村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三)体检地点:海丰县中医医院(海丰县公园路)
二、体检程序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50分前到海丰县中医医院一楼大厅集中,并带齐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和钢笔、二寸免冠照片一张(需与报名时的相片一致)、体检费450元(体检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等。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未经我县人社部门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报到后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3、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联系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0-660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