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有望掀第二轮高潮
深圳率先向全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最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从2005年开始,深圳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职员制,以前的职务级别完全取消,重新设置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大职类,每个职类又可根据各自的行业性质设置不同的职系。
2006年7月7日,深圳召开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将原有事业单位分为经营服务类、监督管理类和公益类,按照不同类别的特点,先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从那一年“分类”开始,每年公开招考职员已经成了深圳市政府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常态。
2008年初,深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857人,去年6月,也曾试过公开招考925人,最终吸引了22600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平均每个职位超过24人参与竞争。此外,近两年,深圳还先后举办过两次大规模的临聘教师“转正”考试———面向临聘教师招考职员,先后招录了1795人和1533人。
记者统计发现,这一次公开招考是深圳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恰逢今年《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开始试行,深圳今年的事业单位改革有望再掀起第二轮高潮。
4类人员可视为户籍人口
本次招考,户籍的要求进一步放宽,允许“市内外”,即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考的职位也相对较多。此外,招考公告还明确提出,4类深圳市外户籍人员也可以报考“市内”的职位。
这四类人员分别是: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在深圳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的毕业生;2010年8月31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0年8月31日。
招考公告规定,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其雇用或临聘单位属区属单位的只能报考本区职位;属市直单位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本系统的职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雇员或临聘人员可跨区或跨系统报考符合要求的职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外户籍雇员或临聘人员符合本市户籍人员报考条件的,在深圳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其中雇用之前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的,可累计为临聘时间。
此外,招考公告还对学历要求进行了说明: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