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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的规定,遵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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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港口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按照考录职位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并且笔试成绩必须要高于划定的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线按笔试情况划定)。
2、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入围分数线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按考试情况划定。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二)公示过程中查实有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后,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属下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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