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港口镇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此次考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委组织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的规定,遵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拟聘职位
(一)港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港口镇宣传文化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港口镇规划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
(四)港口镇水利所工作人员3名;
(五)港口镇大南水利所工作人员2名;
(六)港口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1名;
(七)港口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中山户籍;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连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正在机关事业单位或村(社区)工作的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1月17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30—5: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8402235,联系人:吴小姐。
2、投诉电话:中山市港口镇纪检监察办公室,0760-88438811。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携带报名登记表、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有效学历证明)、所在工作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报考意见、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辖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犯罪记录的证明、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