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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拟于近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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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服务大厦四楼人事考试窗口
4.报名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1份);
②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④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⑥《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
⑦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⑧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
2.笔试时间:2010年12月4日9: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笔试由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6、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低于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四)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体检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3. 体检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雇用资格,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雇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教育局
招考咨询电话:89551913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龙岗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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