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拟于近期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 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四、招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