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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广东省卫生厅直属正处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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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10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考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另行通知。
(二)面试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且为奇数。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疑义的,请直接向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 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苏老师
电话:020-872553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10号
本公告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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