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是经广州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按“三甲”标准建设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正处级单位),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亚运新城内,占地82亩,建筑面积6.6万㎡。交通便利,离广州地铁四号线海傍站仅800米,紧靠京珠高速出入口,离南沙港快线不足2公里,离大学城车程不足10分钟。
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规划病床1000张,2011年7月首期开放500张。现因开业需求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招聘条件
序号 |
部门及岗位 |
需求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他岗位条件 |
计划数 |
1 |
院长 |
临床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学位
以上 |
正高职称 |
具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院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50岁以下
|
1 |
2 |
副院长 |
临床医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学位
以上 |
|
具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院级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3年以上,正高50岁以下,副高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
|
3 |
3 |
综合办公室
主任 |
临床医学、管理学、公共关系等相关专业 |
硕士学位
以上 |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40岁以下
|
1 |
4 |
医务科科长 |
临床医学 |
硕士学位
以上 |
副高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40岁以下
|
1 |
5 |
护理部主任 |
护理学 |
本科以上 |
副高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40岁以下
|
1 |
6 |
总务科科长 |
电气、设备、建筑等 |
本科以上 |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本科学历35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
|
1 |
7 |
信息科科长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等 |
硕士学位
以上 |
中级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40岁以下
|
1 |
8 |
设备科科长 |
医疗器械 |
本科以上 |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本科学历35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
|
1 |
9 |
财务科科长 |
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 |
中级以上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本科学历35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
|
1 |
10 |
财务科科员 |
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本科以上 |
中级以上 |
本科学历35岁以下,硕士40岁以下
|
1 |
11 |
临床及医技学科带头人 |
临床医学及医技各专业 |
硕士学位
以上 |
正高 |
具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50岁以下
|
10 |
12 |
专业技术
骨干 |
临床医学及医技各专业 |
硕士学位
以上 |
副高以上 |
具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40岁以下,正高50岁以下
|
20 |
13 |
专业技术
人员 |
临床医学及医技各专业 |
本科以上 |
中级以上 |
具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35岁以下,硕士或副高40岁以下
|
29 |
合 计 |
71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科级以上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条件,处级领导干部还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详细资料(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专业、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研究方向、论文发表情况、已婚者提供配偶子女情况等)邮寄至我校人事处,或将材料发至邮箱:gzyxyrsc@126.com,lisky_8@126.com。
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182
联系人:陈老师、全老师 020-81340617
杨老师 020 -81340346
三、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能力、外语等。考试成绩在主管单位网站公布7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主管单位网站公布7日。
3、体检: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临床操作技能、管理、人文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市人事局的指导及监督下,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用人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医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招聘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纪律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试卷评分须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须公开透明;
2、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写、封存、保管、拆封等,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4、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享受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福利和待遇;
2、聘用为学科带头人的视学术水平给予10—50万元人民币特殊岗位津贴;
3、聘为院级领导或学科带头人的,按其职务级别对应给予三年租房补贴(限医院附近房屋)。
六、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pi07/index.html)、广州医学院网(http://www.gzhmc.edu.cn/)和健康报网(http://www.jkb.com.cn/)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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