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根据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管理人员。 |
|
|
笔试时间定于12月25日,笔试后,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时间为12月30日。
接到笔试、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带齐报名材料中的原件。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考评小组不低于5人(奇数),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得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全部笔试、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通过的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侨网(http://gocn.southcn.com)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广东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