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5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②本人近期小一寸照片2张;
③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个别岗位需加考岗位技能测试的,加考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加考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有加考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914110,020-39096653。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