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公告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统计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应具有深圳市户籍。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五)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职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对报考资格的有关要求: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六)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6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统计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725室)。
3、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初审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龙岗区统计局发放笔试准考证。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事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三)笔试
1、笔试由龙岗区统计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统计局组织,试题自行命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公布。
(五)体检、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人事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区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雇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六)雇用公示
(七)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统计局报区人事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核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考年龄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含本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80年12月31日以后 (不含本日)出生,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验指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六、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考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49789
统计局投诉电话:28949789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龙岗区统计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