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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招考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2-18 10:22:52 【字体:小 大】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3名。具体职位和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条件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星期二)。
报名地点: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会议室(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劳动就业服务大楼6楼)。
报名应携带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告附件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4、《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B两类均可);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组织开展,报名者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合格证》(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其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
4、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文凭验证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再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补齐)。
资格初审合格的,给予发放《适应能力测评通知书》参加适应能力测评。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事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适应能力测评
适应能力测评工作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适应能力测评通知书》为准。测评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招考职位资格初审合 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招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适应能力测评结束后,各职位依考生测评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
适应能力测评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统一组织到区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考核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组织实施,考 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学校)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招考咨询电话:28436971
区人事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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