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智慧广州、低碳广州、幸福广州”的重大决策,加快广州 示范区(天河智慧城)建设,保证该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天河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者,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1日。
(三)任职条件
任职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智慧广州示范区(天河智慧城)项目建设工作组2011年招聘雇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