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218名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一批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职员218名,其中卫生系统面向社会人员招考135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45名,其他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考34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4名,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系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2011年应届毕业生;
②2011年毕业的留学生。
(2)以下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2009年、2010年毕业的深圳生源(包含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3)其他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注: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2009年、2010年毕业但未就业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深圳院校、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无论是否就业,均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深圳户籍人员的非深圳户籍配偶为2009年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无论是否就业,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留学(含在港澳学习,下同)回国人员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仅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班就读证明。
需注意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是指毕业生与学校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或虽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但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被学校正式派遣,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另外,市外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被学校正式派遣至深圳就业并落户后,不能再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