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粮食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正处级、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往届或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人数(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勿访;
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粮食局;邮政编码:511518。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8月4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2.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3.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不限是本专业与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能胜任职位的有关材料;
4.所有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门户网站、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站下载双面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生活全身照2张;
5.面试时,请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便核实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