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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东增城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1-8-16 10:30:57 【字体:小 大】

为解决增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增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是增城市公安局下属的经费自筹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10名。现有在编人员8名,空缺2名。增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社会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场地、设施、信息、知识等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增城市交通安全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职员,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非本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印发〈并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户籍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05]10号)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条件;
(六)具有从事公安相关辅助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指在公安机关从事合同工、辅警等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办公时间)。
2、报名地点:增城市荔城街府佑路99号14楼1407室(增城市公安局政工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交材料经审核后,现场亲笔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计生证(或未婚证)、户口簿、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本人亲笔填写的报名表一份。
5、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另行电话通知领取)。
(二)考试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按50%,面试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的试题委托国家人事考试专业机构命制。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增城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增城市荔城街侨中路3号)。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增城人事网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遇报考人数不足,按报考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增城人事网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另行电话通知领取)。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11年9月21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地点:增城市荔城街府佑路99号208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职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增城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布聘用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增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未提及且《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执行。
咨询单位:增城市公安局政工办
咨询电话:82662287
监督单位:增城市公安局监督室
监督电话:82662215


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市公安局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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