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区体育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选聘宝安区体育中心职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与资格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不良记录;
(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其他条件详见《深圳市宝安区体育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报名表(贴一寸近照),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2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区体育馆东区313室
咨询电话:2999891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宝安区文体旅游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顺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不足三名的则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