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经我局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我局考核合格,转为正式聘用。
(二)待遇:基本工资+津贴,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均通过我局网站发布(广西投资促进网:www.gxipn.gov.cn),请随时关注,以免贻误。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无论是否被录用,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我局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联系人:梁先生陶先生,电话:0771-5865469、5856055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