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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东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2-2-10 14:32:53 【字体:小 大】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物价局网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物价局网查询。

咨询电话:22830682; 联系人:莫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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