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1. 体检。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
2. 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3.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由市节能监察中心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123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