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把拟聘人员名单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审批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获奖证书以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七、其他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020—37626160、37628927
传真:020—3762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