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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盲人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4-20 10:38:04

我校座落于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天平架。我校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特殊学校,面向广州地区及广东省中部地区招生。目前学校有教学班24个,学生325人,在编教职工92人,开设有幼儿部、小学部、中学部和职高部,形成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职业教育与就业于一体的办学模式,是目前中国国内学生人数最多、办学体系完善、设施设备先进、教师专业水平高的盲人学校。现拟面向全国招聘以下教师及教辅人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资格条件
特殊教育教师 1 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教师资格证(应聘者为应届非师范生的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体育教师 1 体育康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教师资格证(应聘者为应届非师范生的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医学教师
  1 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应聘者为应届非师范生的须在录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生活管理员 2 具有广州市(含增城市和从化市)户口,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校医  1 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年龄以2012年12月31日划线计算。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上述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需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03] 72号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3、广州市、区(县级市)属公办学校的应聘者须持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同等条件下,除应届毕业生以外,有专业工作经历或在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的经历且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考虑。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及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周一)--4月25日(周三)
  上午:9:30-12:0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平架兴华直街286号广州市盲人学校教学楼三楼图书室报名
  3、报名人员需出示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
  (5)求职简历一份(应届生附有学生成绩单)。
  4、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4月27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广州盲校三楼人事室领取)
  (二)、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特殊教育教师、体育教师、医学教师和校医主要考相关的专业知识;生活管理员主要考教育学、心理学和大学语文。
  2、考试的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生活管理员和校医岗位不用试教)。
  A、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B、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生活管理员和校医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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