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及相关业务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为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可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进入面试对象范围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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