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材料:(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光明新区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调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5)任职经历书面证明材料;(6)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7)业绩、获奖等书面证明材料;(8)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相关表格可到光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下载。
(三)初选。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共事业局按照人岗匹配、好中选优的原则,按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进行公开选调面试,面试题委托深圳市考试院命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任职人选。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票决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将新区党工委确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
(八)办理聘任手续。公示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附件1:深圳市光明新区公立医院院长职位公开选调报名表.doc
附件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