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人员对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若兽药毒理药理研究岗位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岗位的拟录用人员为京外户口,应符合办理进京户口的条件待户口进京后方能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启、于靖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1
邮箱:wuqi@ivdc.gov.cn
联系电话:(010)62106888或62103508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