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检察院、法院系统选调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名额
3名(限男性)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2.在职检察官(助理检察员以上)或法官(助理审判员以上);3.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获得A证;参加工作2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荣获过省级以上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