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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委宣传部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11-30 15:34:31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申论)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考网站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拟面试对象面试前安排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分数。
(三)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支付。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201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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