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雇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雇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713),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向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1月1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 88211640
附件: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