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检察院对其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
(五)公示。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统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按有关程序和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
六、本公示由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9—4813293(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9—4877222(徐闻县人民检察院)
徐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