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职员聘用备案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南山区人力资源局报到,由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其报考单位,安排到南山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南山区人力资源局网站
2、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
(六)本公告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及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6664594、26542569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