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年龄要求:年龄24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
(五)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