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雇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雇用人员,在管委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雇用人员相关薪酬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执行,首次雇用薪资标准为:专业技术雇员7000元/月;辅助服务雇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29878605、传真:0757-28978065
附件: 1、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雇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2、 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应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