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市招聘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七、监督电话
平凉市纪委监察室(0933----8210049)
平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33----8210144)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33----8238208)
八、联系电话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33----8211433)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