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同时须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安排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址www.gdcas.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041297,关老师(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附件一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