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创建,是国内最早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院校之一。建校以来,深职院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造了中国高职教育的多个第一。学校依托珠三角产业发展,秉承深圳特区改革创新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立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各项事业取得骄人成绩,被誉为中国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为紧密契合"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学校在2016年底召开的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三个服务、五个定位、一个率先"的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服务、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努力成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企业家的摇篮、深圳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市民终身教育学校与中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要基地,率先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为世界职业教育发展贡献"深圳模式"。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六)》(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人员类别要求为社会人员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人员类别要求不限的,对是否应届毕业生没有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方法
邮件报名:报名者将下列报名材料压缩后同时发送至:
wgq0@szpt.edu.cn和
renshi@szpt.edu.cn。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55-26019420
1.未取得毕业证人员
本人身份证,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成绩单,现实表现鉴定、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3.所有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合同或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上传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必须要上传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5)信息采集表(附件4)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审查,工作人员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上传的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所列要求,如应聘者上传材料不满足岗位条件(如岗位要求2年工作经历,但上传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不满2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岗位报名人数过多,招聘部门可以择优考核。
四、考核方式
具体考核方式、时间、成绩公布等信息另行通知,具体信息以另行通知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审议通过后将组织体检和审档考察。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s://www.szpt.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将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预聘—长聘制指签订预聘合同的预聘教师,聘用一至两个聘期后,经过考核和筛选,达到岗位晋升业绩条件,可申请获得人事关系长聘资格,并签订长聘合同;未能达到相应的业绩条件的,预聘期结束后,合同自然解除的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截止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岗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6年4月10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未毕业的报名者,无论境内外,都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