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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9名教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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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1)网络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7月22日,符合条件者将发送电子版《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7月22日-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滨水大道西(滨海花园旁,地铁4号线至蕉门站B出口)。
(4)网络报名者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没有经过资格审查或《准考证》没有我校公章印的为无效报名,不能参加笔试。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1,应届毕业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还需填写《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见附2,均用A4纸打印出来),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贴照片)、身份证、计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并准备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三张。
2、考试的范围与方法:
(1)笔试。定于201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在广州市外国语学校进行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教学岗位的按照2004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其范围内进行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外国语学校网站公示,并同时公布入围试教及面试人员名单(学校网址:http://www.chgzfls.com)。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注:以下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比例。①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②获地(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应聘者。
(2)试教及面试对象:根据岗位录取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进入试教及面试的人员、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
试教及面试时间:7月26日—30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体检。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各负责50%。
(4)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
(5)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在替补人选中补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异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7)经考察考核合格后,学校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事局网站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联系电话:020-22908716、22908717。
本公告有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外国语学校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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