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其他
1.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此次公开招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未委托任何校外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1.gdufs.edu.cn/rsc/。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