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我院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评授人民警察警衔,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并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考试成绩、公示、聘用结果等情况,可登陆广东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020-36245306)、谢老师和纪老师(020-36194863)
附件:1.广东警官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警官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广东警官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