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五)公示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弄虚作假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联系电话:020-87227055-301,联系人:张老师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盲人学校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