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应届毕业生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相应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5)计生证明(镇街一级计生部门出具);(6)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三、资格审核
区教育局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电话通知其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由区教育局电话反馈审核结果。报名表提供的联系电话如果在报名时间内无法联络的,视作自动弃权。
四、考试
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
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硕士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资料负责,若提交虚假资料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政府大院三号楼二楼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34(江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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