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教学研究人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由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确定并通知应聘者。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50%,60分为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考察
人事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师院〔2010〕93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8256612。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256619。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附件: 附件一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第二次招聘计划.xls 附件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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