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试讲加答辩或实操测试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或实操测试、答辩总分各为100分。面试评委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干部、专业部负责人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9人。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技能操作,试讲或实操测试完毕后进行答辩。参加面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需要准备教学辅助用具。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试讲或实操测试、答辩成绩计算方法为各面试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试讲或实操测试成绩×60%+答辩成绩×40%。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产生差额,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核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841810,22841816(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841838(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
3.本公告由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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