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2013年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示
(南宁市横县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员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连欢等1名同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即日起至12月1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横县横州镇江滨西路9号,邮政编码:530300
监督电话:0771—7211946、0771—5509012
附件:横县201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县201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照顾加分
综合成绩
1
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横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员14501027001
覃连欢
女
壮族
13101130526
广西大学
119.3
74.8
3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