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
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7月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紧缺职位和专设的残疾人招录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的规定,现将本市(单位)7月5日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公布如下:
1:1职位名称
1:1职位所在考场
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面试日期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审判岗位一
4
70.07
7月5日
贺州市基层检察院一
侦查岗位
5
73.26
7月5日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司法执行岗位
6
76.34
7月5日
贺州市基层检察院一
侦查岗位(2)
7
74.58
7月5日
贺州市森林公安八步区分局
基层民警
12
69.61
7月5日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基层民警二
14
79.14
7月5日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基层民警三
15
70.98
7月5日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交通管理基层民警一法医
16
73.77
7月5日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
民警二
7月5日
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平桂管理区分局
基层民警一
7月5日
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平桂管理区分局
基层民警二
7月5日
贺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科员
18
73.99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财政所
工作人员
23
71.18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
24
67.90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
7月5日
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科员
26
75.93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