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使用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批复》(玉编办 [2011]84号)和《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通过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体检合格,经研究,拟聘用陈森同志为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工勤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11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秘书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玉林市城东商务大厦三楼3C09B,
根据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使用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的批复》(玉编办 [2011]84号)和《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通过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和体检合格,经研究,拟聘用陈森同志为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工勤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1年11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秘书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玉林市城东商务大厦三楼3C09B,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2831569。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分数 |
排名 |
笔试 |
技能操作 |
总分 |
机关工勤人员 |
陈森 |
男 |
44分 |
75.5分 |
119.5分 |
1 |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分数 |
排名 |
笔试 |
技能操作 |
总分 |
机关工勤人员 |
陈森 |
男 |
44分 |
75.5分 |
119.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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