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全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43号)规定,现将百色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报考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级机关设在市以下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和紧缺职位(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的要求。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及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的要求,确定赵秋霞等1977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通过面试资格初审人选(见附件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12年6月12日—2012年6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广西百色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广西百色市城东路拉域小区内,乘坐4路、8路公交车到百色市人才市场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