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学校)招聘2010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简章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以及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针政策的精神,结合我局直属中学(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求,我局定于2010年6月组织直属中学(学校)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从教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根据中小学学校编制核定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需要,在毕业生招聘工作中采取激励竞争机制,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二、桂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学(学校)招聘教师岗位
1.语文教师 2.数学教师 3.英语教师 4.政治教师 5.物理教师 6.化学实验教师 7.体育教师(特教学校) 8. 历史教师9. 美术教师10. 心理健康教师 11.会计教师(详见附件1)
以上招聘岗位根据毕业生报名人数、综合考核情况等实际而调整或取消。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要求
(一)对象: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报名条件要求
1.专业对口或相近(以毕业证为准),具有与应聘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综合素质要求:
①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可直接报名;
②一本院校毕业生要求在该校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30%者;
③二本院校毕业生要求在该校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者;
④三本院校毕业生要求在该校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前10%者。
3.英语专业要求通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非英语专业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身心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