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学校,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隶属广西文化厅,同时接受广西教育厅的领导,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一、组织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在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由广西艺术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采用考试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岗位共7个。具体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详见附表一《广西艺术学校201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
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聘。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资历及其他条件,有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资格的确认
1、报名时间
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5日止
2、报名方式